(吴洁报道)12月24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留聚主持会议,副主任郭永和、吕志江、贾建强、姚盈亮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薛蒲生,区法院院长郑建林,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荣以及各乡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扶贫开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理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湖滨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湖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批准了湖滨区人民政府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与会人员在听取和审议报告过程中,分别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相关负责人当场一一作了答复。
会议还对部分人员职务进行了任免。
会议最后商议了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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